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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工作总结范文精选

民政工作总结

民政工作总结范文第1篇

民生保障向“福利型”攀升,力推城乡统筹——全市慈善基金规模达到2.55亿元,连续7年保持救助水平不降低,救助范围不缩小,累计发放慈善救助金8400万元,惠及城乡困难群众1.9亿人次。在第二届中国城市公益慈善指数会上,我市被评定为中国城市公益慈善六星级,全国排名第28位。年,是全市基础民生保障树立全新标杆的一年。一是有效实施城乡低保工作。全年保障城乡低保对象6459户、12564人,其中城市738户、1405人,农村5721户、11159人,发放低保金2644.4万元。发放城乡低保对象元旦、春节一次性生活补助金417.18万元。发放低保、五保等困难群众物价补贴272.6万元。二是稳步推进五保供养工作。落实五保标准自然增长机制,从年10月1日起,集中供养标准从4400元/人•年提高到5400元/人•年,分散供养标准从3000元/人•年提高到4000元/人•年。重点实施了溧城镇清安敬老院改造和南渡镇敬老院扩建工程,全年下拨“关爱工程”专项经费107.3万元。三是切实做好救灾救济工作。积极创建“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溧城镇北郊社区被评为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立并完善了重大灾害民政、民防、地震、气象、水利等部门的应急联动机制和灾情会商制度,规范了应急工作程序。根据市政府《灾民住房恢复重建工作实施方案》,为68户受“海葵”台风影响房屋严重损坏的困难家庭进行住房恢复重建。春荒、夏令期间,下拨困难群众救济款51万元。四是创新开展慈善救助工作。全年新增捐赠资金1028万元,慈善基金规模达到2.55亿元,市慈善总会第二届理事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顺利召开。全年围绕助医、助学、助困、助残等项目落实慈善救助金近1200万元,惠及困难群众2.8万人次。同时,创新慈善救助方式,开展“慈善进企业”活动,推动建立“单位爱心基金”13家;搭建了慈善理事企业与受助大学生就业双向选择平台,形成贫困大学生长期关怀机制,年应届257名贫困大学生全部实现就业。此外,对城乡困难群众实施医疗救助,全年支出医疗救助金505万元,救助困难群众2500余人次。

社会福利向“普惠型”推进,力推养老产业发展——中国老年学学会和我市共同举办了《中国•“长寿与经济发展”高峰论坛》,中国老年学学会负责人和全国15个长寿之乡的代表参加会议。全省“点亮空巢”爱老工程在我市启动,新华日报、卫视、扬子晚报等9家媒体对站启动仪式进行报道,我市养老服务工作的出色成效在全省范围得到有效推广。年,是全市社会福利建设向新的至高点不断奋进的一年。一是孤、老、残保障工作得到加强。从年1月1日起,全市散居和机构养育孤儿保障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672元和每人每月1120元,全年发放孤儿保障金132.6万元,保障孤儿171名。发放重残救助金1300多万元,救助重残对象4993名。为2.35万名80岁以上老人发放尊老金1600万元,为百岁老人发放长寿补贴46.42万元。二是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速推进。出台了我市《关于加快构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大力推进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一方面积极推动建立以各镇敬老院为基础的区域性养老中心,推进“一院两制,以院养院”模式,广泛开展社会寄养服务,在埭头、上黄、别桥、南渡等镇进行试点,取得明显效果;另一方面积极推进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年内共新建社会化养老机构1家,新增护理型养老床位300张。同时,协调落实了市社会福利中心建设项目,目前已完成公开招标。三是长寿文化建设成效显著。出台了《长寿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以推动成为长三角健康文化体验地、苏南率先现代化示范区、全国休闲养生魅力之都为产业功能定位的长寿产业规划思路。茶叶节期间,组织开展了系列长寿文化建设活动,成立了长寿研究会,举办了《中国•“长寿与经济发展”高峰论坛》,向天目湖宾馆等11家企业授权使用“长寿之乡”形象标识,以南山竹海为主要载体开发建成了“南山长寿文化园”,推进了各大酒店“长寿宴”的研制开发,举办了长寿文化书画摄影展。《走进寿乡》图书正式出版问世,并向全国发行推广,全市长寿文化品牌推介取得显著成效。四是福利销售力度增强。全年销售福利1.0014亿元,在销售大环境整体低迷的情况下,仍然实现比去年同期增长6%,筹集公益金901万元。

社会管理向“服务型”转变,力推和谐社区建设——省级城乡和谐社区达标率分别为75%和80%,提前一年完成现代化指标2013年分解任务。新建便民服务大厅173个,城乡社区干部服务理念有效转变。社会组织备案登记数达到每个社区5个以上。年,是全市社会管理体系向科学化、人性化不断迈进的一年。一是城乡社区建设切实加强。全市现有城乡社区226个,其中农村社区175个,城市社区51个。全年共下发《关于推进“一委一居(村)一站一办”建设的意见》、《关于全面推进村(居)便民服务大厅建设的意见》等7个文件,具体指导城乡社区建设。新建便民服务大厅173个,社区“一站式”服务水平明显提升。深入推进社区“一委一居(村)一站一办”建设,覆盖率达77%。通过全面推进社区便民服务大厅建设和网格化、扁平化管理,我市共有177个城乡社区达到省级和谐社区标准,达标率分别为75%和80%。二是社会组织发展取得实效。重点围绕老龄协会和行业协会实施社会组织分类培育,全年新增社会组织58家,年增幅19%,目前全市共有社会组织364家,其中社会团体278家,民办非企业86家。以社区为主阵地开展社会组织备案登记工作,备案社会组织1230家,达到每个社区5个以上。同时,对社会组织的日常运行、制度落实和财务管理情况等进行审查,确保全市社会组织健康运行。

公共服务向“均等化”迈进,力推民政项目建设——市婚姻登记中心成功创建为全国首批3A级婚姻登记机关,在全省首创将人民调解引入离婚调解的模式,成立了“婚姻纠纷调解室”。市西山清明堂、社会福利中心和救助站三大基础设施项目顺利启动。编撰出版了《实用地图册》。年,是全市公共服务平台逐步完善、民政项目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的一年。一是殡葬改革顺利推进。一期工程投资4800万元的市级骨灰堂建设,完成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地面资产转让协议和立项、选址、环评、可行性研究等系列工作,并通过公开招标顺利开工建设。镇级殡葬设施试点建设项目顺利完成,别桥镇建成生态安葬区,已迁葬坟墓70余冢,上黄镇建成公益性骨灰堂和生态安葬区。认真组织了清明节群众祭扫活动,牵头实施了市区范围殡仪礼炮车禁鸣专项整治活动,取得明显效果。二是区划地名管理得到加强。今年以来共命名住宅小区21个、道路9条,更名道路1条。开展了天目湖大道、永平大道、城北大道3条大道的路牌设置工作。编撰出版了《实用地图册》,完成了3.6万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区大典》篇的编纂工作。同时,开展了溧金线、溧句线的联检工作,对锡常线部分界桩进行迁移和测绘。三是婚姻和收养登记提档升级。开展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关创建活动,投入13万元,在创新内部管理、优化登记程序、改善服务环境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成功创建为全国首批国家3A级婚姻登记机关。市婚姻纠纷调解室自7月份成立以来成功调解婚姻纠纷100起。全年共办理结婚登记8937对,离婚登记1996对,出具婚姻登记证明5154件,登记合格率100%,婚检率93%。办理收养登记84件,登记合格率100%。四是救助管理工作逐步规范。全年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401人次,其中安置智障、精神病人等26人次,投入专项救助经费162.7万元。市救助站建设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封顶,预计今年6月建成并投入使用。

优抚安置向“融合式”发展,着力维护和谐稳定——创新建立退役士兵“订单式”培训模式,参训退役士兵就业率达98%以上;编纂出版了我市退役老兵自主创业致富事迹宣传书籍《老兵新传写辉煌》,受到省民政厅领导高度评价;市西山烈士陵园成功创建为省级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年,是全市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内涵不断丰富的一年。一是双拥共建工作成效显著。春节期间,广泛开展走访慰问和座谈活动,组织各类走访慰问活动45场次,发放各类慰问品(金)350余万元。为驻溧部队落实拥军实事10件,投入实事拥军项目经费130多万元。二是优待抚恤政策全面落实。按照自然增长机制,提高了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发放已故老复员军人、老残疾军人配偶定期生活补助费350余万元,发放60周岁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费376余万元,发放部分60周岁烈士子女定期生活补助费15余万元。开展优抚“双百工程”,投入34.7万元,帮扶住房困难对象10户、扶持致富项目27个。三是安置保障工作顺利推进。今年我市共接收2011年冬季退役士兵和年春季转业士官430人。发放2011年冬季退役士兵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偿金948.3万元,发放义务兵家属优待金550余万元。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投入培训经费69.9万元,178人参训,参训率达95.3%,结业率和就业率均达98%以上。

民政工作总结范文第2篇

1、积极为政府分忧,城乡社会救助体系逐步完善。

全面开展抗冰救灾工作。今年我县灾害频发,元月12日至2月6日,遭受了1954年以来罕见的低温、雨雪、冷冻灾害,损失惨重,面对百年一遇的大冰灾,广大民政干部职工坚守工作岗位,日夜奋战在救灾一线,为夺取抗冰救灾的全面胜利作出了重大贡献。主要表现为突出抓好了四个方面的工作:迅速筹集救灾款物。及时下拨救济款716万元,救济大米163吨,棉衣3000件,棉被2700床,蜡烛2万根,牛奶100件等一大批救灾物资。全力做好灾民救助。全县紧急转移安置人口28500余人,设立28个临时安置点,集中安置灾民3000余人。在冰雪封路、道路不通的情况下,全县民政系统干部职工肩挑背扛,为边远山区被困群众送去了“及时米”、“御寒衣”。同时在火车站和汽车站设立救助窗口,在国道和省道沿线设立救助点,对被困人员发放食品、矿泉水、棉衣、棉被及医药用品。尽心安排好灾民基本生活。为了安排好灾民的基本生活,我们紧急下发了《县救灾款物发放安排的通知》,严格规定了发放的范围、标准及要求。冰灾后我们又对雨雪冰冻灾害造成的无自救能力的全倒房户,按照每人每天3元的标准安排了5个月的生活费;对无生活来源的特殊困难对象酌情安排了3个月的生活费;对自救能力弱的灾民,安排1个月的生活费;对因冰雪灾害造成无自救能力的缺粮户,确保每人每天一斤粮。确保了全县大灾面前无大乱。竭力抓好灾后重建工作。首先是组建了灾后重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其次是制订实施方案,落实配套资金和工作经费。按照户平1万元的标准安排406万元。再次严把工程质量关。严格执行“六个到户”:任务到户、公示到户、资金到户、建档到户、标识到户、验收到户。开工后,与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纪委、县政府为民办实事领导小组、县财政局组成联合工作组,定时对建房进度、资金到位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截止6月中旬,全县406户“安居工程”建设顺利竣工。全力做好突发性自然灾害救济工作。“6.14”江洪灾及步云桥镇“三角田”暴雨洪涝山体滑坡,灾害发生后,我们及时疏散受灾群众,妥善安排灾民生活,安排资金65万元,救灾大米10吨,将灾情及时上报县委、县政府和省、市民政部门,争取救灾资金100万元,救灾大米30吨,棉被1000床。投入24万元在三角田村修建灾民集中安置点,安置了23户灾民,河洲镇下岭村由于山体整体滑坡,11户灾民住房全部被摧毁,我们及时安排资金18.5万元,为他们修建了灾民集中安置点,有力地维护了灾区的社会稳定。情倾低保群体。城镇低保稳步推进。加强对城镇低保对象的管理。年检年审制,9月份组织工作人员对全县所有城镇低保对象进行了逐户的资格审查,取消了680户1096人,并将符合条件的1420户2840人及时纳入了保障范围,做到了有进有出,进出有序。暗访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低保工作监督员,通过明查暗访,对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及时取消其低保待遇。签到制。要求所有城镇低保对象,必须在每月的1-10号持本人有效证件到所在社区或单位签到,连续三个月未签到,取消其低保待遇。提高补差标准。针对物价上涨等各种因素,将全县城镇低保人平月补差标准由86元提高到126元,全年共发放城镇低保金1467.2万元。此外,我们多次协调有关部门,全面落实了低保户在用电、用水、有线电视收视费用减免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并与房产部门紧密配合,为洪桥镇280户无住房的城镇低保户解决了租赁补贴241920元。农村低保进一步深入。农村低保是党和政府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为了把这一工作做实做好,真正实施“应保尽保”,充分发挥农村低保的“兜底”作用,6月份,我们以县政府名义下发了《关于做好2013年农村低保扩面提标工作的通知》,历时三个月,历经农户申请—村评议—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张榜公示—县民政局入户调查—张榜公示—建电子文档和纸质文档—发放低保证、低保金,将占全县农业人口4%的32163人,按人均月补差40元的标准纳入了保障范围。由县委县政府牵头,联合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纪委、县监察局、县财政局组成了农村低保工作督查组,对全县所有新增农村低保对象进行了逐户的资格复查,杜绝了“关系保”和“人情保”的发生,全县没有发生一列因农村低保工作造成的上市赴省进京上访事件。全年共发放农村低保金944.3万元。低保制度建设创新成果。与县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一起,调研了全县的城乡低保工作,全面评估了我县城乡低保工作所取得的成绩,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比较可行的整改方案,在此基础上,出台了《县城乡低保工作暂行制度》,为低保工作的正常规范开展提供了制度保证。情系五保对象。我县现有农村五保供养人员9560人,其中集中供养640人,分散供养8920人。为提高五保老人生活水平,我们大力发展集中供养。今年,我们投入资金226.8万元,对黄土铺、蒋家桥、官家嘴三个乡镇的敬老院进行改扩建,三所敬老院共供养五保老人130位。至此,我县敬老院改扩建率达75%,居兄弟县市前列。严格执行《省农村五保供养条例》,提高分散供养水平,向县政府汇报,将农村分散供养五保人员的生活费年补助标准,按人平800元的标准纳入了财政预算。情注救助工作。全力开展抗震救灾募捐活动,汶川大地震发生后,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们及时组织了全县性的募捐活动,结合舍己救人的籍教师谭千秋的英雄事迹,通过电视、网站等媒体大力宣传,滚动报道,大力号召我县人民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优良传统,共筹得善款600多万元,位居全市前列,有力的支持了抗震救灾工作。投入120.4万元,为605名城乡大病患者按照人平2000元的标准提供了救助服务,投入7.5万元,为150名城乡特困人员按人平500元的资助标准办理了门诊医疗救助“金叶卡”,并为500多名流浪乞讨人员提供了救助服务,得到了社会好评。县福利院主动与美国“爱心无国界组织”联系,为患有血管瘤和唇鄂裂的二名弃婴争取到近万元治疗资金。为更好地促进慈善工作的开展,成立了县慈善办公室,为我县慈善事业的发展奠定了组织基础。

2、积极响应民需,基层政权建设扎实推进。

集中力量抓好第七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今年是全县村“两委”班子换届选举年。按照县委的统一部署,组建了专门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县的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的法规指导、督促检查、上访接待等,尤其是对“难点村、重点村”,做到了情况清,底子明,加强对选举程序和措施到位情况的监督和指导,确保选举依法、依规进行。全县100%的行政村已圆满完成选举工作任务,共选出村委会成员2747人,其中女性849名,占30%,村主任支书一人兼任596人,占69%,村委会成员比上届精简71人。这次换届选举做到了赴省零上访,来县去市上访仅116次,上访信件32封。

街道命名及勘界工作。今年以来,我们对县城100余条街、路、巷的冠名设计了可行方案,在全县公开征求意见,并邀请县内知名人士对方案作了进一步的论证。将论证结果交县政府审批,由县政府办下文,明确了街道命名方案。同时,多方筹集资金,做好了街道设标工作。在县城主要街道设置了41块灯箱式路牌,其他路段设置了78块街牌和巷牌,进一步方便了群众生产生活,提升了城市品位。各乡镇和各行政村的设标工作任务也圆满完成。与南县、阳县的同仁对三县边界进行了详细勘察,使三县的界线区划更加明确,有力地推动了地名信息化的发展。扎实推进社区建设。加强社区的保卫、医疗等综合服务,大力推进公共服务硬件体系建设,以石门社区、大桥社区为试点,发展社区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社区救助服务、社区卫生、社区康复和计划生育服务等,为居民提供更多的优质服务。

3、积极发展军地友谊,双拥优抚工作深入开展。

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投入12.6万元,为149名优抚对象解决医疗费用,通过调查、核实,按150元/月的标准为637名参战人员、带病回乡人员和1954年退役后在企业下岗人员落实了双定补助。投入40余万元,改善了归阳等四所光荣院的硬件设施,107名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军人安置到位,有力地促进军政、军民关系的发展。全面开展优抚对象普查工作。9月21日至10月15日,由优抚股牵头,组织财务、纪检,由分管优抚工作的副局长带队,对全县23个乡镇的优抚对象进行全面登记、清查,建立了优抚对象的基本信息与抚恤补助信息档案库。大力开展双拥创建活动。扎实开展以关爱优抚对象为主的“三个务必,三个满意”活动。“八一”期间,走访重点优抚对象86户,并召开了军政座谈会,发放慰问信40000多封,在人民广场、体育广场为优抚对象义务放映电影21场次,丰富了他们的精神生活。为解决离退休军队干部、伤残军人、老复员军人以及在乡烈属等的看病难问题,投入资金20万元,组织了3次义诊。为解决广大孤老优抚对象的住房困难,投入资金50多万元,为70多名住房存在安全隐患的优抚对象改善了住房条件。

4、积极为民生服务,专项社会事务工作日趋规范。

老龄工作有新起色。以石门社区老年活动中心为代表,县城八个小区老年活动中心的运作发展态势良好,老年戏曲协会、夕阳红腰鼓队、棋协等纷纷成立,各项活动有声有色的展开。以“重阳节”为契机,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九九重阳节,浓浓敬老情”献计献策座谈会、桥牌比赛、登山比赛等一系列尊老活动,并组织了广大离退休老干部、老同志赴阳等地参观学习,为民政工作出谋划策。民间组织管理有新抓手。坚持“一手抓培育发展,一手抓监督管理”的方针,为全县89个民办非企业,举办了首期《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培训班》,进一步规范了民间组织的财务行为。为民间组织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保证。婚姻登记工作有新跨越。积极开展婚姻登记规范化、人性化服务。结合《婚姻登记工作条例》,对婚登员进行了全面的业务培训,提高了办证速度,提升了服务意识,并为残疾人、现役军人提供免费服务,社会反响良好,市民政局已推荐县婚姻登记处为“2013年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殡葬管理工作有新风范。倡导新风尚。今年的清明节前夕,我们在全县范围内出动宣传车90多台次,大力宣传文明丧葬,网上祭祀等新风尚。严格执法。今年共执法120多次,及时制止了在县正路违规搭棚10次,违规游丧16次,乱埋乱葬102起,特别是今年9月份以来,县民政局牵头、县财政局、人事局、劳动局、监察局联合下发《县丧葬费及抚恤金发放实施办法》以来,规范了操作程序,杜绝了以假火化证领取丧葬费、抚恤金的现象。自今年9月份以来,火化率同期相比增长20个百分点。县城居民火化尸体315具,火化率较去年同期提高了11个百分点。福利工作有新突破。针对体彩无序竞争、私彩泛滥和雪灾等多种因素给福彩工作带来的压力,我们迅速采取措施,首先是大力拓展市场,增加乡镇销售网点,扩大彩民队伍。其次是以“三提升、一标准”为标准,规范站点建设,树立福彩形象。再次是组织直销活动。在“五一”、“十一”及双休日组织工作人员到逢集的乡镇和流动人口较多的地方进行刮刮乐直销活动。今年,全县共销售电脑福利900余万元,即开型刮刮乐50余万元,销售额居全市第一。

5、积极开展自身建设,努力树立民政新形象。

配合组织部门,积极开展“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以此为契机,大力倡导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开展“四心服务”(热心、公心、细心、诚心),创建“四优机关”(服务优质、环境优美、作风优良、干部优秀),强化内部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了招待、用餐、财务管理等十二项相关工作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民政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办法,锻造了一支政治强、作风正、业务精、服务优的民政干部职工队伍,确保民政工作高效运转,真正树立了民政部门的良好形象。此外,党务、计生、纪检、综治工作也都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二、2014年工作计划

指导思想:以十七大“加快推进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扩大公共服务”为指导思想。

1、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努力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着力完善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灾害救助、大病医疗救助为基础,以临时救助为补充,以长期帮扶为辅助,与教育、廉租住房等专项救助制度衔接配套的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一是充实乡镇民政队伍。为更好的开展民政工作,提升民政业务的专项工作水平。呈文恳请县委、县政府在乡镇增设救助专干。二是做好防灾减灾工作。切实加强救灾款物的管理和使用,严禁挤占和挪用救灾资金。提高灾害应急能力,健全灾害应急体系,建立上下衔接的抗灾减灾信息系统,第一时间启动灾害应急预案,做到第一时间救灾人员到位、资金到位、物资到位,确保受灾群众得到及时安置。三是进一步巩固农村五保户的集中供养工作。充分利用县福利院的有利条件,整合现有的人力资源,建立洪桥镇中心敬老院,改建三所乡镇敬老院,推进我县养老工作的发展。四是加大大病医疗救助力度。扩大救助面,提高救助标准。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资助城镇困难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五是完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建设,切实解决流浪精神病人、智障人员、危重病人的救助、返乡和安置问题。加强部门协同,做好街头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

2、提高基层政权建设水平

大力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发展社区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社区救助服务、社区卫生、社区康复和计划生育服务等。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

3、推进双拥优抚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继续完善抚恤优待和医疗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将重点优抚对象优先纳入社会保障范围。二是要大力开展双拥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关爱功臣和军民共建活动,扎实开展以关爱优抚对象为主题的“两个一万、三个一千”活动,着力解决优抚对象生活、医疗、住房等方面的实际困难。

4、壮大社会福利事业

创新思路,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福利事业。老年福利方面。形成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骨干、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老年福利服务体系。创新社会慈善组织形式。大力宣传现代慈善理论,宣传和表彰从事慈善事业的典型事迹和模范人物,使慈善成为每个公民的工作和生活的组成部分,在社会上形成和谐向善、尚善若水的良好氛围。大力发展慈善基金会、救济会等各类社会慈善机构,推广“慈善超市”,形成多层次的社会慈善事业组织网。福利发行。大力开展乡镇电脑布点工作,加大对站点业主的培训力度,拓展福彩发行渠道,扩大销售额。

5、规范专项社会行政事务

要进一步完善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的各项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加强对法律法规、业务知识的学习,进一步规范行为,依法行政,从根本上提升服务质量,促进民政事业长效健康发展。

6、加强机关自身建设

全面加强民政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组织纪律和工作作风建设。以“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为契机,不断提高全县民政干部队伍的行政执法能力、开拓创新能力、综合协调能力和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大力弘扬求真务实、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孺子牛”精神,努力造就一支思想过硬、作风扎实、业务精练的民政干部队伍,争当全市民政工作排头兵,进一步树立民政部门的良好形象。

第二篇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正确指导下,我们始终坚持“以民为本、为民服务”的工作宗旨,力求“民思我想,民忧我解,民求我应,民困我帮”,各项工作均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坚持以民为本,逐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1、救灾救济准确及时,迅速解决灾民的生活救助

今年,我县遭受了八次洪涝灾害,江洪水段三次超警戒线,全县各乡镇不同程度受灾。我们及时下拨了救灾款1228万元。我们主要抓了四个方面工作:一是迅速启动救灾应急预案。在灾害发生后的第一时间赶赴救灾现场,确保灾民的吃、住,确保大灾无大难。二是摸清底子。我们逐村逐户核实情况,切实将受灾群众的人数,灾害损失程度登记造册,建好台帐。三是制定周密的实施方案。针对受灾困难群众的具体情况,区分轻重缓急,采取生产自救,互帮互助和政府救济等多种形式,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四是公平公开。救济款物的发放,我们严格按照灾民台帐,凭救济卡发放。特别是对灾后恢复重建,坚持本人申请,乡镇核实,民政审批,由纪检、民政、财政等部门联合督查、落实。700户危房改造已全面完成,十一月底已全部搬迁入住。

2、城乡低保应保尽保,努力解决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

为做好城乡低保工作,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健全城乡低保制度。以县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等相关文件,对保障条件、保障标准、办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二是在评定、审核、审批机制上严格把关。健全了城镇低保的申报、入户调查、审核审批等三项制度。农村低保明确了十步流程(户主申请、村委会入户调查,村民代表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张榜公示,县城乡社会救助管理局审批,张榜公示,发放《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领取证》,发放低保金)。三是进一步健全监督机制。建立了“年检年审制”、“回访核查制”、“按月签到制”相结合的城镇低保监督制度体系。今年7月开始,根据省、市安排,在全县开展社会救助“阳光行动”,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全面清理核查,重新认定审批。全县共清退不符合条件的城镇低保对象354户709人,调整农村低保对象2674户4251人,取消农村五保对象402户425人,新增符合条件的救助对象3153户6314人。坚持对农村低保实行“一年一评”制度,今年的6至7月,对全县所有已享受农村低保和申请享受农村低保的对象户重新调查、认定,将因家庭经济状况好转,不符合低保政策的及时取消,将符合条件者及时纳入。

3、五保供养细致周到,尽力解决特殊群体的后顾之忧

五保供养分为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两种形式。我县现有农村敬老院19所,村级“五保之家”11所,集中供养人数1004人,供养标准2820元/人/年;全县现有分散供养五保对象9541人,供养标准11月后1500元/人/年。同时,努力创造条件,着力解决五保对象的治病难问题。全额支助五保对象参加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对重病、大病者给予重点医疗救助,对患慢性病的给予临时救助。从今年8月开始,全县凡五保供养对象患重病、大病、难病的可以到县第四人民医院免费治疗,并免费提供食宿。五保供养工作被评为“全国五保供养工作先进县”。

4、大病救助覆盖城乡,大力解决特困群体的燃眉之急

今年以来,全县城乡大病医疗救助人数2295人,发放医疗救助资金424.3万元。其中农村对象1804人,333.5万元;城镇对象491人,90.8万元;支助参保10615人,投入资金63.6万元;支助参合10545人,投入资金21.1万元。

5、临时救济人性规范,积极解决边缘群体的一时之急

一年多来,全县共临时救助1562户,3136人,救助金额37.5万元。每次救助金额200至300元,使临时困难人员的生活得到了保障。对临时救助对象的申请,经党组讨论,救济款全部划拨至各乡镇,由乡镇民政办进行核实、发放,使临时生活困难救助走上了规范化的道路。

(二)落实拥军优属,扎实推进优抚安置工作

一是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县活动。深入部队走访慰问、现场办公。投入10多万元帮助部队抓好基础设施、训练设施、文化设施和菜篮子工程建设;不断深化军民共建活动,在全市率先深入开展企业拥军、社区双拥等军民共建活动,培育一批富有时代特色的社区双拥典型,形成良好的社区双拥工作格局。双拥工作不仅在本县,而且还向全市延伸,每年均组织慰问驻部队和拉练过部队。二是切实落实优抚安置政策。建立、健全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实行“城乡一体”的抚恤补助标准。一年来,共投入130万元着力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的“三难”问题。通过优先将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解决“生活难”;结合实施困难居民医疗救助,组织医疗队伍下乡义诊,解决“医疗难”;通过“建、购、修、租”,采取“政府出一点、个人筹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办法,解决“住房难”。为全县8户住房困难的优抚对象按1万元/户的标准解决8万元。三是安置工作到位。将全县135名城镇退伍士兵和伤残军人全部安置到位。与劳动就业局签订协议,对220名农村退伍士兵进行了自主择业前的培训。

(三)确保齐头并进,进一步规范专项社会事务工作。

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工作成绩突出。加大村级财务清理工作力度,村务公开达90%以上,为全县第八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做好准备,同时,大力宣传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使之家喻户晓,人尽皆知。积极向县政府提交县城路牌路标设置方案,协同县建设局与长沙华智公司达成了投资县城街道设标协议。目前,全县各乡镇街道路牌、路标设标工作已全面完成。共设置路标路牌360多块,其中灯箱式路牌60块,门牌栋牌10万余块,其投入资金200多万元。老龄工作有新起色。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等一系列尊老活动。以石门社区老年活动中心为代表的各老年活动中心深受全县老年人的喜爱。县福利院充分利用现有设施,拓展社会化养老的新空间。康乐福老年中心建设已纳入了全县“十二五”建设规划,正有序进行。民间组织管理有新抓手。坚持“一手抓培育发展,一手抓监督管理”的方针,举办了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培训班,今年又着重抓了民间组织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促进了民间组织的规范、繁荣与发展,新登记成立社团5个。婚姻登记工作有新跨越。县婚姻登记处积极开展人性化、规范化服务,办理结婚证7746对,离婚证948对,补领结婚证701对,办证合格率100%。殡葬管理工作有新风范。以县政府名义下发了《县丧葬费及抚恤金发放实施办法》,有效杜绝了以假火化证领取丧葬费、抚恤金的现象。福利工作有新突破。全县销售电脑福利连续两年保持1000余万元,即开型刮刮乐60余万元,销售额居全市前列。乡镇布点率达85%,居全市第一。慈善工作开创新局面。今年的清明、五一举办了“心系桑梓”座谈会,组织专班人员赴广州、北京等地,邀请籍成功人士,社会各界知名人士为我县民政事业的发展献计献策,筹集慈善资金近500万元。军休工作有新进步。投资二十余万元,对军队离退休干部活动中心进行了全面装修,改善了老干部们的活动条件。福利院狠抓了针对收养儿童的人文母性关爱活动。救助站对省内外600名求助人员实施了救助。

(四)积极开展自身建设,努力树立民政新形象

结合学习科学发展观活动和争先创优活动,大力倡导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开展“四心服务”(热心、公心、细心、诚心),创建“四优机关”(服务优质、环境优美、作风优良、干部优秀),强化内部管理,锻造了一支政治强、作风正、业务精、服务优的民政干部职工队伍,按照3万/个的标准,对全县13个乡镇民政办进行了标准化建设,统一配置了电脑、复印机、传真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确保民政工作高效运转,真正树立了民政部门的良好形象。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宣传工作有待加强。近几年来,民政工作的业务不断拓展,城乡社会救助工作日益得到中央、省、市、县各级的高度重视,民生问题和社会和谐稳定被提到重要的位置,但是,由于我县是农业大县,贫困人口多,社会救助任务重,加上我们的宣传引导工作没有及时跟进,人民群众特别是低保边缘户对民政工作的认识尚有误区。当前,很多人认为,民政局就是“发钱”的单位,把能吃低保、争取临时救济当作自己的本事,认为国家的钱不要白不要,甚至存在一些攀比心理。个别乡镇民政工作人员政策意识不强,将社会救助错误定位,而将之作为化解信访事件、安全事件处理等社会矛盾的措施,使少数不应救助的人员得到了救助。

2、基层力量薄弱。随着民政工作的发展,工作重心与基础已下移到基层。我县23个乡镇民政办仅有50名工作人员,一般乡镇只有二名工作人员,有的甚至只有一名,他们担负着查灾、救灾、低保入户调查、抚恤慰问、村两委换届选举等大量的民政工作,还要完成残联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有的还要完成乡镇政府安排的包村任务。工作千头万绪,人手严重缺乏,致使各项工作难以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因此,难以达到使“人民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

3、创新不够。民政工作点多线长面广,艰巨复杂,在发展的过程中又出现了很多新情况、新问题,必须用科学的管理方法来激发各项工作内涵的重构与拓展。因此,许多业务工作的发展尚需在探索中前进,“摸着石头过河”,才能保证民政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三、今后努力的方向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

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正面引导作用,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既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又要加强对领导干部及社区、村委会等基层干部的培训和宣传,形成宣传网络,使民政的救灾救济、优抚、低保等各项政策家喻户晓,扭转人们心目中“国家的钱,不要白不要”的观念,为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氛围。

2、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

一要增加社会救助工作人员。进一步争取领导重视,采取民政系统内部调剂等方式配齐配强低保工作队伍,按照省市要求,按1万人配备一名救助专干的要求,充实各乡镇民政队伍,建立、健全适应城乡救助工作发展需要的网络体系,切实理顺低保工作机制。二要争取加大工作经费投入力度。力争将救灾救济、低保、优抚等专项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专款专用,确保工作正常运转。

3、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

对农村低保坚持个人申请、村级调查、乡镇审核、县局审批,严格按“十步流程”办事;对城镇低保工作继续完善个人申报、入户调查、审核审批三项制度。对洪桥镇八个社区的所有新增申请对象,坚持救助局与社区共同派员入户调查,共同签字,严把入口关。对全县其他乡镇和单位,坚持基层入户调查率100%,民政抽查率50%。在审批新增对象前,及时将拟保对象在乡镇、社区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4、进一步完善城乡低保监管模式

进一步落实好“入户核查制、每月签到制、年检年审制”。强化“动态管理”力度,对农村低保坚持“一年一评”,对城镇低保对象实行A、B、C三类管理,真正做到“动态管理”,逐步纠正人民心目中“低保终身制”的错误观念。实行“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入户调查审批负责制,坚持“谁调查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杜绝“权力保、关系保、人情保”,真正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拒之门外。坚持重点督查制。每年组织督查组对城乡低保对象中的重点人群进行清理排查,掌握他们的生活和收入状况。广泛接受监督,在乡镇、社区、民政局机关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

第三篇 一、1三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1、敬老院及村级五保之家建设

为提高集中供养率,改善五保老人生活状况,今年,我们确定了在石亭子镇、金桥镇、灵官镇、步云桥镇四个乡镇新建敬老院,在过水坪镇下马村等新建四所村级五保之家的建设任务。各乡镇各敬老院及五保之家竣工入住五保老人达220余人。

2、低保督查工作

4月份,以县政府牵头,组成了县人大、县纪委、县委、县政府督查室、民政、财政等部门组成的联合工作组,对全县城乡低保对象进行了一次专项清查行动、城镇低保共取消168户不符合条件的低保对象,暂停了210户不符合条件的城镇低保对象,有力地维护了城镇低保工作的公正性。组织各乡镇民政办对农村低保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自纠,共注销、取消525户。结合县城文明创建活动,为县城残疾老爷车主落实了低保待遇。

3、慈善工作

慈善工作是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我们于去年挂牌成立了慈善办公室,安排3名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开展。为加大我县慈善工作的力度,我们把慈善总会的筹建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一是呈文县委、县政府,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牵头抓,成立了专门的慈善总会筹备领导小组。二是积极开展慈善总会筹备募捐工作。我们赴广州、深圳等地组织了五次“驻粤商会”相关人员座谈会,请他们出力献策。筹得捐款300万元。

4、完善临时救助办法

目前,因为生活困难要求救助的民政对象,为引起公众和领导的注意,动辄就到县委、县政府及民政局上访,由此滋生了一些循环上访和恶意上访的现象,既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又干扰了机关正常工作的开展,为完善临时救助制度,我们主要采取了两个方面的措施。一是建立“局长接待室”制度,变上访为下访。按照“局长接待室登记、股室回访、党组定期研究”制度,即每周的星期一至星期五,轮流安排一名党组成员和一名股室工作人员,负责接待要求临时救助的群众,作好登记,由股室工作人员在半个月之内作一次回访调查,定期由党组会议进行研究,酌情解决。二是将工作任务分解至各乡镇民政办。在安排春夏荒及冬令救济款、各类救灾物资时,直接分配至各乡镇民政办,建立临时救济台帐,由各乡镇民政办进行分类救助。

5、救灾救济工作

今年,我县在6月5日和6月9日遭受了两次特大暴雨的袭击,灾害发生后,我们及时赶赴救灾一线,设置临时安置点,安置受灾群众近101万人,下拨救济款620万元,救济大米30吨。

(二)基层政权建设。

扎实推进社区建设。对全县八个社区资源进行整合、配置,完善社区组织体系和民主管理制度,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同时,加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为居民提供更多的优质服务。大力推进公共服务硬件体系建设,发展社区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社区救助服务、社区卫生、社区康复和计划生育服务等。

(三)双拥优抚工作。

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通过调查、取证、核实,为100多名参战、带病回乡复员军人办理了生活补贴,为70多名改制残疾军人落实了生活待遇。大力开展双拥创建活动。扎实开展以关爱优抚对象为主题的“两个一万、三个一千”活动,对全县130多名80岁以上退伍军人,投入20万元解决他们在医疗、住房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巩固和发展了军民团结。

(四)社会专项事务工作。

老龄工作。以石门社区老年活动中心为代表,县城八个小区老年活动中心的运作发展态势良好,老年戏曲协会、夕阳红腰鼓队、棋协等纷纷成立,各项活动有声有色的展开。民间组织管理。举办了首期《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培训班》,进一步规范了民间组织的财务行为。为民间组织的发展提供了保证。婚姻登记工作。积极开展婚姻登记规范化服务。登记处不断强化管理,热情服务,群众满意率100%,婚姻登记处被评为“全国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合格单位”。殡葬管理工作。今年的清明节前夕,我们在全县范围内出动宣传车90多台次,大力宣传文明丧葬,网上祭祀等新风尚。同时,加大力度。今年共执法323多次,及时制止了违规搭棚10次,违规游丧16次,乱埋乱葬102起,县城历史居民死亡192人,火化41人,火化率21.3%,火化率较去年同期提高了5个百分点。一年内国家工作人员死亡35人,火化34人,火化率为97%。福利发行工作。今年来,全县共销售电脑福利1000万元,即开型刮刮乐50万余元,目前,销售额居全市前列。

(五)机关作风建设

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我们狠抓了机关作风建设,健全、完善了上下班、会务、接待等十二项相关制度,激发了广大干部职工的潜力、活力、创造力。结合“走千村、访万户、知民情、解民困、创业绩、树新风”活动,提高了机关工作效率,提升了民政形象,确保了民政工作高效、快速运转。

二、一4年工作计划

1、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

努力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着力完善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灾害救助、大病医疗救助为基础,以临时救助为补充,以长期帮扶为辅助,与教育、廉租住房等专项救助制度衔接配套的覆盖城乡的社会救助体系。一是做好临时救助工作。根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临时生活困难救助制度的通知》(政办发[2013]7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临时性生活困难救助制度的通知》(政办发[2013]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完善我县临时救助工作。二是充分完善分层分类救助制度。在建立低收入家庭扶助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县弱势群体数据库,按不同的标准给予相应的专项救助。最大限度地发挥各项救助制度的“兜底”效能。三是做好防灾救灾工作。切实加强救灾款物的管理和使用,严禁挤占和挪用救灾资金。提高灾害应急能力,健全灾害应急体系,建立上下衔接的抗灾减灾信息系统。提高减灾救灾工作水平。四是进一步巩固农村五保户的集中供养工作。加强和规范敬老院和村级“五保之家”的管理,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提高敬老院的服务水平。完善长效供应机制,多渠道保障供养对象的医疗、吃饭、穿衣等问题。五是加大大病医疗救助力度。扩大救助面,提高救助标准。完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资助城镇困难居民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六是完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健全社会扶助机制,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七是规范基层民政建设。目前,各乡镇大都处于手制报表,信息传送也仅限于电话,缺乏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现代化办公设备,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在解决办公经费的基础上,花大力气规范各乡镇的办公设施、办公手段。

2、提高基层政权建设水平

对社区资源进行整合、配置,完善社区组织体系和民主管理制度,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要加强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积极培育和发展社区民间组织并发挥其积极作用,为居民提供更多的优质服务,按省市县的要求,严格依法依规完成第七次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任务。

3、推进双拥优抚工作

一是全面落实各项优抚政策。继续完善抚恤优待和医疗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将重点优抚对象优先纳入社会保障范围。二是要大力开展双拥创建活动。着力解决优抚对象生活、医疗、住房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切实保障他们的基本权益。

4、壮大社会福利事业

继续发展壮大社会福利事业。创新思路,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福利事业。老年福利方面。形成以家庭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骨干、多种形式相结合的老年福利服务体系。创新社会慈善组织形式。大力发展慈善基金会、救济会等各类社会慈善机构,推广“慈善超市”,形成多层次的社会慈善事业组织网。福利发行。大力开展乡镇电脑布点工作,加大对站点业主的培训力度,拓展福彩发行渠道,扩大销售额。

5、打造综合施治的工作格局

把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列入日常工作的重要内容,认真履行民政作为县计生综治部门的职责。在办理婚姻登记、收养登记及低保救助手续时,严把计生关口,主动征求县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对实行计划生育的困难家庭,优先给予社会救助。认真抓好单位内部的计划生育工作及单位门面、宿舍流动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城市社区建设和农村村民自治的内容。在开展农村社区建设试点工作中,将人口和计划生育纳入社区建设统筹规划之中。把计划生育村(居)民自治工作作为村(居)民自治先进单位评选的重要条件。

民政工作总结范文第3篇

我们民政办主要做了以下方面的工作:

一、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工作

(一)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依法认真组织实施最低生活保障线制度,2013年我镇对270户农村家庭和4户城镇家庭进行了最低生活保障,按季度进行发放,将低保金直接打到低保户的银行卡上,今年1-9月共累计发低保金831477元,发放各项补贴、慰问金计225639元,医疗费救助计38545.5元。

(二)五保供养工作

我镇现有五保户103人,为使五保户生活有保障,过好晚年生活,对五保户供养费按月实行银行卡发放,确保五保供养费按时足额发放到五保户手中。落实好五保政策,严格五保审批程序,巩固五保对象应保尽保率;认真落实《市五保户供养实施见》,建立和管理好五保供养经费专户,杜绝五保经费被挪用的现象;努力提高五保集中供养率。

(三)敬老院建设工作

2006年12月新建敬老院一个,2007年7月竣工,建筑面积达2080平方米,总投入200余万元,加强对敬老院的内部管理,努力提高管理水平;积极发展院办经济,降低成本,不断提高五保老人供养水平,努力改善敬老院的居住环境,新建的一座歇凉亭成了五保老人纳凉的好去处。对院内绿地进行了优化整合,完成院内绿化设施的改造工作。

(四)救灾及临时救济工作

报灾、查灾、核灾及时,网络完善,救灾体制和制度健全,制定了详细的减灾预案。救灾款、物发放及时,及时妥善安排灾民生活。2013年上半年共救济四百多户,计发放6万多元,已安排9000元资金为三户困难户修缮房屋。

二、双拥工作和优抚安置工作

全镇现有伤残军人20人,老复员军人7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3人,参战人员5人,三属4人。

(一)双拥工作

认真组织开展“双拥模范镇”争创活动,在行政村都建立了双拥站。积极开展优抚对象致富工程,全面推进文化扶优工程,为全镇重点优抚对象订阅了《广播电视报》,丰富他们文化生活。积极开展双拥“六进”工作,2009年重点做好了双拥进校园-少阳。每年春节前夕,我镇都会对重点优抚对象进行慰问,送去党和政府的关怀。每年“八一”建军节,我镇对现役义务兵家属进行了慰问。利用“一加一助一”活动,从而丰富了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去年组织安排我镇重点优抚对象到无锡开展“一日游”活动,2013年安排一位老复员军人和一位在乡伤残军人作为我市首批的人员的到无锡荣军医院疗养,还依托政府网站建立了自己的双拥网站。

(二)优抚工作

1、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优待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我镇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优待经费实行“三位一体”发放,并且按月足额实行银行卡发放,确保重点优抚对象生活水平与当地人民群众生活同步提高。2011年上半年累计发放221957元,各项补贴慰问金等计35702元,

2、完善重点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机制,进一步提高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能力。我们参保了市重点优抚对象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切实解决他们的治病难问题,上半年累计减免4400多元,积极主动的上门开展服务,为优抚对象收集今年上半年看病发票达四十多人次,及时的到医保中心报销发票,及时的上门为优抚对象发放报销款,上门发放城镇医保卡达四十多人次。

3、做好义务兵优待工作。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实行持证发放,保证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确保一分不少,一户不漏,及时兑现。落实好省《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做好现役军人的立功荣誉的登记,严格依据军人抚恤条例兑现立功奖励金,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实行持证发放,保证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标准,落实好省《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做好现役军人的立功荣誉的登记,依据条例:现役军人荣立三等功的,一次性奖励不低于当年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的20%,被评为优秀士兵的,增发5%,2013年年初发放立功荣誉金7000元,2011年初发放立功荣誉金4960元。

4、对“两老”人员的遗孀进行调查、上报工作。目前人数为45人,每人每月380元。

(三)安置工作

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在做好安置工作的同时,着力解决好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后顾之忧。全面落实市政府当年安置的政策,从2008年开始全面启动退伍士兵职业技术免费培训工作。

(四)开展慰烈功臣。2013年依据市局的统一要求,结合省革命烈士英名录,在我镇广泛调查、走访,共找到三个分散的烈士墓。耐心细致的做好散葬烈士亲属的思想工作,保证散葬烈士墓按时间节点要求迁移到位,最后散葬烈士亲属同意申请迁移到高桥烈士陵园。

三、社会事务管理工作

(一)基层政权建设工作

2013年依据上级要求,进行村合并工作,有原来的16个建制村合并为12个建制村。精心组织好第九届村委会换届工作,换届后,行政村班子健全,村干部群众基础好,工作热情,自富带富能力较强,能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规范村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村务公开制度,引导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进一步抓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积极开展村民自治模范单位的创建工作。

(二)社区建设工作

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要求,积极探索农村社区建设新路子,推进我镇农村社区的正常工作。

(三)殡葬管理工作

今年清明节前专门召开会议,继续巩固平坟还田成果,禁止二次土葬,坚决防止平后复垒和偷埋私葬,依据我市的要求,做好片区的骨灰存放室的选址工作。

四、慈善救助工作

慈善救助面广量大,效果好反响大。积极开展“慈善助学、慈善助医、慈善临时救助、慈善阳光行动、慈善爱心结对助学、慈善送温暖、慈善微笑行动、慈善农村特困户医疗保险”等“八大救助”工程。大病救助19户,发放资金6.3万,慈善助学19名大学生。有5名重度精神残疾人在市慈善会的帮助下,在横塘精神病医院得到了医治;为33名精神病患者发放了每年400元的医疗救助卡;有6名肢体残疾人得到了轮椅的捐赠;有38名贫困家庭白内障患者进行了免费筛查工作,做好散居孤儿的生活调查和资金的落实情况,从今年1月份开始为三位孤儿发放资金达600元/月。

五、老龄工作

老龄工作列入我镇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有计划、有措施。老龄工作组织网络健全,村有老年活动场所,管理规范。镇有80岁以上老年人档案,村有所有老年人档案。做好失能老人的调查上报工作,做好老龄优待证的登记、上报、发放工作,完成调查、审核、上报尊老金申报工作,80岁以上尊老金人员达1356人,90岁以上尊老金人员达136人,百岁老人4人。

六、残联工作

(一)开展贫困残疾人节前的走访慰问工作,发放慰问金和慰问品。

民政工作总结范文第4篇

一、2013年工作回顾

(一)发挥协调优势,争取各级财政对民生的资金投入

今年以来,始终把争取上级扶持和对口帮扶工作作为民政的中心工作、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充分利用和发挥部门的职能优势,工作早启动,办法早实施。截至目前,已争取上级民政、财政部门下拨常规和非常规资金7965.832万元。

(二)构建“民生民政”,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救助工作得到全面推进

一是城乡低保做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我区现有城市低保对象3022户、7905人,有农村低保对象7253户、13134人。从2013年7月起,全区城乡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260元、21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10元、240元。通过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共取消城乡低保对象783户、1306人,调整672户、832人,并将符合条件的1089户、1807人纳入到农村低保范围。二是充分发挥慈善救助在民生工作中的补充作用。今年共筹集善款61.3121万元,暖气机15台,羽绒服400件,通过开展助困、助学、助医、助孤、危房改造、慈善爱心超市、精神病人救治和节日慰问等各项工作,累计为280户特困家庭发放大米、食用油、挂面等生活日用品价值8万元;“阳光助学”为40名学生发放资助款4.8万元;24名患有唇腭裂、先天性心脏病、白血病、尿毒症、恶性肿瘤的病患儿童实施了手术。三是冬春生活物资救助让受灾群众得到实惠。积极争取冬令春荒救助资金176万元,旱灾救助资金10万元,及时救助部分受灾群众,全区冬春期间救济人数1.2万人,发放救济粮51.39万斤、救济款18万元、棉衣2955件、棉被2955床。四是五保老人生活更幸福。全区3846名五保老人,从今年7月1日起,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4550元、3800元。投入32万元为洋北等4个乡镇敬老院配备冰柜、电视、空调、太阳能等电器。五是困难人员医疗二次救助水平得到大幅度提高。修订出台了《区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实施办法》,提高封顶线,对城乡低保、五保、孤儿、优抚对象、残疾人等当年二次报销封顶线提高到10000元,其他困难群众达到5000元。今年共为929名困难群众、发放救助资金214.0793万元,人均救助达到2305元,有效缓解全区特殊困难群体看病难问题。六是多部门联手,保障孤儿基本生活。今年以建立全方位长效救助机制为出发点,配合财政、人社、教育等部门对全区孤儿进行重新认定,按照机构供养和社会供养标准,对孤儿实施救助。到目前,全区547名孤儿已发放生活资金230余万元。七是大力发展老龄事业,满足广大老年人的服务需求。出台了《2013区社区、居(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实施方案》,建成19个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3个城市社区小型托老所,3个农村“老年关爱之家”。八十周岁以上老人尊老金按季度发放。全区共有八十周岁以上老人12901名,从今年元月起,按照50元、100元、300元的标准按季度已发放尊老金580余万元。

(三)强化基层创新,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一是积极探索社区网格化管理模式。区委、区政府制定并出台了《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并将全区城乡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任务分解为24个项目,调整充实了区级城乡社区建设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分别由区领导牵头,机关部门负责抓好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纳入区委大督查工作机制。全区163个社区,按照“五室一厅一栏一场所”的标准,有11个社区为2013年以前完工,109个新建、改扩建社区基本完工,26个社区正在新建当中,另外17个社区计划明年动工建设。二是强化村务公开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不断完善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建立健全各类民主监督制度,在各村(居)建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并将村监督委员会与村委会换届选举同安排、同部署,有效地发挥了监督作用。今年已对120个村(居)进行了“每季一评”评比。三是弘扬孝道文化,打造长寿之乡。以开展孝道文化“四走进”为立足点,推进全区“三个文明”建设。在重阳节期间,举办了建区以来百岁老人首届“百岁宴”,长寿之乡唱孝道大型歌舞晚会,表彰了在孝道文化建设中涌现出来的10个“先进单位”和10名“十佳孝星”,社会反响强烈。四是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取得新成效。今年以来,共办理结婚登记16159对,补发婚姻登记证1992对;离婚登记2649对,补办离婚登记142对;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6593份。服务对象满意率达到100%。五是殡葬管理和公益性墓地建设有新举措。区政府与各乡镇、街道签订了殡改工作责任状,制定了严格的考核奖惩制度,并列为年终责任目标进行考核。3月底,在仓集镇召开了乡镇公益性墓地现场推进会。已建设乡镇公益性公墓10处,其中:罗圩乡新建公墓地80亩,完成了烈士墓碑建造、公墓地树木栽植,清水河护坡和低档墓穴的建设任务;南蔡乡、埠子镇分别新建了20亩的公墓地。

(四)争取领导支持,民政工作排上党委政府重要位置

“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已经成为各级党委政府的核心理念,让民政工作者有信心,让社会对民政工作有新认识。市委书记缪瑞林在调研区民政工作时,得到了他的充分肯定。一是由于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使民政工作与央视三次“握手”。分别于1月25日、4月2日和10月22日,在黄金时段播出“特殊年夜饭”、“新一届区四套班子领导祭扫革命先烈并在宿北大战烈士纪念塔下集体宣誓”和“区首届百岁老人‘百寿宴’”的新闻。二是4月11日上午,在马陵公园西门广场举行的区居家养老“一键通”手机发放仪式,引起了省内外各大媒体的关注;三是3月31日区委、区政府召开的“全区城乡社区建设与管理工作会议”规格之高、规模之大、投入之大、措施之实,引起了全市的高度关注。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城乡社区建设工作有待加强

个别乡镇对社区建设工作不够重视,社区用房建设预计年底完成率较低,建设质量不高。大部分社区软件投入力度不够,“一委一居一站一办”服务管理体制、社区共驻共建共享机制、“三社联动”机制等不够健全,社区公共服务、市场化服务、志愿互助服务等尚未长期有效开展,社区服务管理功能薄弱。

(二)殡葬管理工作难度加大

由于农村仍然沿袭传统殡葬习俗,加之国家政策调整,即明确规定“民政部门不得强制平坟还田”,平坟还田难度大,偷埋乱葬、二次棺葬现象在个别地方有所抬头。

(三)低保政策执行不够严格

一些乡镇未严格执行以家庭为单位、以收入核定为准入前提的政策规定,将病、残、老、幼等对象单独纳入低保,把低保制度作为解决地方矛盾和遗留问题的手段,将一些特定身份对象单独纳入低保,资金发放较为混乱,群众上访明显偏多。

(四)救助站无救助场所、救助交通工具和必要设施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难度较大,潜在因素也很多。

(五)孤儿生活救助未有严格按照标准发放

按照省、市民政、财政部门相关文件要求:“机构养育孤儿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1144元,社会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为每人每月686.4元。”目前,我区只是使用上级下拨的孤儿救助资金,需要区级财政配套部分没有到位,发放的孤儿生活救助资金低于省、市要求的标准。、

第二篇 今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民政局的具体指导下,以改善民生、维护民利、服务民众、落实民权、服务国防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举措,协力同心,迎难而上,认真抓好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各项目标任务。

一、招商引资工作实现突破

今年以来,我局全力以赴抓招商,成功引进四季青服装创业园,项目一期占地311.7亩,总投资15亿元,目前已开工建设的11.5万㎡服装加工厂和商铺,年底前可全面竣工,已作为亿元以上工业项目申报市考核验收。

二、常规业务有序推进

一是城乡低保提标扩面。分别提高到每人每月260元、230元,共取消低保对象322户、804人,调整319户、352人,并将符合条件的477户、1002人纳入到低保范围。

二是五保供养提标保面。集中和分散供养的五保老人分别提高到每人每年3500元、2800元,集中供养五保老人始终保持在1000人左右。

三是救灾救济面广量大。今年来共向省市争取救灾资金441万元,采购大米535.18吨,制作棉被7195条、棉衣4188件,4万余名群众得到及时救助。

四是慈善救助成效突出。2011年区慈善总会共争取城乡医疗二次救助资金205.5729万元;协调省慈善总会资助重特大疾病救助资金90.9225万元;募捐款物折合人民币31.5128万元。

五是优待抚恤全面提标。全区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全区老复员军人及残疾军人遗属、残疾军人、在乡老复员军人、“三属”、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和参战参试等人员2324人,按照上级文件规定全部提标到位,全年共增发补贴经费167.0926万元。

六是婚姻登记突破万对。办理结婚登记15695对,离婚登记2715对,出具婚姻状况证明153份,开具未有婚姻登记记录证明4328份。

七是孤儿救助工作成绩斐然。根据国家民政部要求,将全区733名孤儿的所有基本信息及证明材料要扫描录入国家孤儿信息库,共发放孤儿养育费648.79万元,区儿童福利院已为13名被遗弃孤儿在国外找到了新家。

八是社团管理依规依法。今年以来,依法登记民非20家、社团5家,累计登记在册的72个民非组织和30个社团组织依法运作。

九是地名普查工作再上新水平。园满地完成了全国第二次地名普查任务,将全区4000个地名,24.8万条信息录入国家地名数据库,并编绘了区矢量电子地图,进一步提高了地名管理和服务水平。

三、重点工作有所突破

一是“慰烈工程”实现零的突破。协调洋河镇党委、政府流转土地16.7亩。投入资金60多万元,将“洋河天堂墓园”改建为“区烈士陵园”。

二是社区建设亮点初显。9月底我局承办了全市社区示范点建设观摩推进会;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村务公开“每季一评”活动,全区163个村(居)全面地完成了村监督委员会选举工作任务,选举产生第一届村监督委员会。

三是免费殡葬惠及百姓。在正常做好清明节期间平坟还田“突击月”活动的同时,区政府制定并出台了《关于免除城乡困难群众重点优抚对象基本丧葬服务费的实施办法》,为城乡困难群众免除基本丧葬服务费30多万元。

四是居家养老工作亮点更亮。打造了在全市乃至苏北唯一的没有围墙的养老院,为1000余名老人提供无偿、低偿的服务。

五是老年公寓建设已纳入省计划。省首批315万元建设资金已经拨付到区,等待开工建设。

四、存在的突出问题

由于受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对照全年的目标任务,有些工作还没有按照序时进度完成,主要是:

一是由于财力不足,城乡低保没有做到应保尽保。

二是由于受土地制约,区级老年公寓、殡仪服务中心建设没有如期开工建设。

三是由于政策制约,乡镇公益性墓地建设没有形成规模。

四是城乡社区建设和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投入没有纳入区财政预算的总盘子等。

五是由于主观因素影响,民政干部队伍有待进一步加强。由于受编制限制,局机关人少事多,始终处于疲于奔波状态,乡镇民政助理年龄结构偏大、知识结构偏低,民政会计属兼职状态,全区民政干部队伍中仍然存在着因循守旧、思想保守,左顾右盼、不敢担当,节奏不快、效率不高,作风漂浮、落实不力等问题。这些问题有待于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解决。

第三篇 今年以来,县民政工作以有效发挥好民政在民生保障中的“托底作用”和民政在社会管理中的“基础作用”为己任,以寻求发展、推动建设、做实服务、强化管理为重点,不断提升民政工作能力和水平。按照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节点要求,狠抓贯彻落实,各项惠民举措得到顺利实施。

(一)社会救助保障方面

1、城乡低保

按照县委、县政府“四查”和“惠农春雨行动月”的统一安排,县纪委、民政等相关部门抽调县直各部门600多人,分成23个小组,对全县所有乡镇进行了全面检查。每个乡镇被抽查村的比例不能低于30%,其他各村被抽查对象的比例也不能低于30%。通过二轮大规模的核查,基层工作中存在的违规行为得到了有效查处。截止2013年上半年,我县保障农村低保对象20094户43280人,上半年累计支出农村低保资金6856.2万元,人均月补差170元;共保障城市低保对象3804户8806人,上半年累计支出城市低保资金1570.6万元,人均月补差214元。

2、春节慰问

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春节专项慰问补助资金,和县财政局沟通协调地方配套资金,对城乡低保户、五保户、重点优抚对象、建国前老党员、特困职工等10多类社会群体的8万多人进行慰问,共发放大米9523袋,面粉6666袋,棉被2000床,色拉油2700箱以及慰问金、酒、猪肉、鱼等,春节慰问资金总计达到2846.33万元。发放资金、物品规模和慰问救助群体数量均创历年新高。

3、医疗救助

启动我县第2个‘520’大病救助日系列活动,配合卫生部门在5月20日当天开展集中救助活动,设立了专门的大病救助基金,将救助范围扩大到21个病种,全县累计兑付大病救助资金1225万元,561名大病患者得到了有效救助。对照《县2013年大病救助实施意见》的规定,民政局同时对五保户、低保户、重点优抚对象等7类民政服务对象以及0-18岁患有白血病、尿毒症、肿瘤和先天性心脏病的孤儿、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儿童进行大病二次报销,1-5月份民政局共救助了2929人,支出救助资金173.45人。此外,慈善总会牵头开展520大病基金募集活动,机关干部和本土知名企业家踊跃捐款,壮大慈善基金规模,提高救助实力,当天共募集到社会各界捐款近600万元。

4、慈善救助

年初开展了“情暖”慈善救助活动,慰问550户困难家庭,发放了色拉油1100桶、大米1100袋。积极向省慈善总会申报,争取救助资金,对贫困单亲母亲、突发事故、家庭孤儿和部分大病患者进行救助了33人,上半年全县慈善救助2065人,发放慈善救助资金169万元。

5、防灾减灾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五个“防灾减灾日”,为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民政局组织工作人员在泗洲大街老县政府门前利用宣传牌、条幅、宣传单等面向市民现场进行宣传,共发放各类宣传单15000余份、《防灾减灾挂图》100余张,重点介绍防灾减灾体系建设、防灾减灾小知识以及防灾减灾有关法律法规和科技知识,进一步提高了公众对防灾减灾重要性的认识,增强了大家防范和应对灾害时避险自救和互救的知识和技能。

(二)社会事务管理方面

1、婚姻登记工作

严格执法,依法办理婚姻登记,严把政策关、程序关,今年上半年共办理结婚登记10652对,离婚登记1431对,补发结婚证3572对,补发离婚证65对,出具单身证明6131人。

2、救助管理工作

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特别是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强化街面主动救助保护,全天候不间断巡查,完善救助保护服务,及时接送流浪未成年人回家,上半年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115人次,基本实现我县街面基本无流浪未成年人的目标,维护了社会的稳定。

3、殡葬改革工作

加强公墓建设,新建设乡镇公益性公墓6家,新(改、扩)建骨灰堂5家。大考山公墓新建壁葬、草坪葬、花坛葬等生态葬区,销售并安葬墓穴360座,共栽植各类树木10000余株,大大地改善了园区环境。上半年共火化遗体2655具,其中享受惠民殡葬遗体597具,预垫资金达34万元,为部分特困户减免殡仪服务费近17万元。

4、福利企业生产

加强福利企业管理,促进残疾人就业,全县福利企业总数达11家,共安置残疾人185人,占职工总数的40%,完成销售收入5608万元,实现产值6845万元,纳税额219万元,残疾职工且全部参加了养老、医疗、工伤和失业保险,促进了社会和困难家庭的和谐安定。

5、福彩发行工作

上半年福彩销售工作围绕市局提出的目标任务,加大站点建设,完善销售网络,依靠行政和市场推力,加大中福在线、双色球、3D和快3的宣传力度,目前全县共有电脑票站100个,全县共完成福利销售3366.85万元。

6、养老服务工作

对全县80周岁以上老年人开展进村入户、登记造册,经过调查核实,统80岁以上老年人共计20114人,上半年发放尊老金706.19万元。

创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把30个居家养老服务站的建设任务分解到各乡镇,目前各乡镇在依托养老院、村(居)社会组织场所、学校和家庭闲置空房等,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在青阳、峰山、半城、界集、魏营、临淮等6个乡镇建立7个农村老年关爱之家,创建曹庙、梅花万全2个省级示范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青阳、瑶沟、魏营、车门、孙园、太平等18个乡镇建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已基本建好,其他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正在积极改建整修之中。梅花镇赵庄农村老年关爱之家、临淮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被市老龄办评为宿迁市敬老文明号,梅花赵庄老年关爱之家现正申报省级敬老文明号。幸福园老年公寓全面启动建设。幸福园老年公寓占地73亩,投资1.5亿元,1500张床位,其中护理床位600张,目前1、2、3号楼一层工程完工,4、5、6号楼基础基本完成,预计主体工程年底竣工。怡乐园养老服务中心完成了设计招投标。该工程占地150亩,投资2亿元,2000张床位,其中护理型床位占60%,采用N+1建设形式和POT融资形式,县领导多次召开设计方案评审会和会办会,目前建筑方案设计招标已结束,建筑设计方案正在报批。做好五保供养工作,全县现有五保对象5017人,其中集中供养1216人,分散供3801人,全部纳入五保供养保障。按照新《五保供养条例》规定和省市政府意见,提高了全县五保供养的经费标准,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供养经费提高至3800元每人每年,农村集中供养五保户供养经费标准提高至4500元每人每年。大大改善了农村五保老人的生活条件。同时对魏营、峰山、青阳、归仁、四河、临淮、太平共7个乡镇敬老院实施了绿化、室内外粉刷、浴池、卫生间等提升改造。

(三)基层政权和建设方面

推进村居党务、村(居)务和财务“三公开”和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工作。全县307个村居均设立了开展正常的党务、村(居)务和财务公开工作,全县基层民主管理规范化率达到93%。加强省级和谐社区达标工程创建。今年共选择50个村居建成省级和谐社区,积极争取县财政给予支持,解决社区综合服务站的服务用房建设资金问题。目前已有28个基本达标。加强城市社区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我们已将城乡社区信息平台纳入县政府“12345”信息平台建设总体中,并开展正常的信息传输服务工作,覆盖率达到100%。

(四)服务军队和国防建设方面

1、工程建设

投资395万元对县烈士陵园和雪枫墓园的纪念馆、纪念塔、碑廊实施维修,对园内道路、排水系统实施改造,对朱家岗烈士陵园纪念馆重新布馆,对纪念塔和墓区进行维修。完成应山烈士陵园景观工程;完成300座烈士墓抢救保护工作淮北革命根据地纪念馆征集史料和布展工作稳步推进,宣传和教育的内容更加丰富全面。

2、活动开展

广泛开展春节走访慰问活动,慰问优抚对象8157人,发放慰问金409万元,全力做好清明祭扫,祭扫人数达到30万人次。先后接待了中央电视台副总编彭建明、南京军区参谋长杨晖、省军区司令员孙心良、政委李笃信等领导以及部分新四军将领后代来洪的祭扫参观,在4月4日接待了彭小枫一行来洪祭奠革命先烈活动,当天彭小枫上将和市委书记蓝绍敏共同为淮北抗日民主根据地纪念馆揭牌。

3、优抚安置

完成重点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的提标,在原有基础上提高15%,与财政部门联合对全县2011年冬季至2013年春季退役士兵情况进行梳理,将符合享受地方补助经费的人员全部纳入财政补助范围,并及时足额拨付403万元退役士兵补助。实施重点优抚对象医疗“六位一体”,为重点优抚对象垫付新农合和寿保公司保险费94.3万元。配合教育部门开展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报名参训1000人,参训率达100%。

(五)招商引资工作方面

县2013年招商引资出征仪式之后,民政局积极投身“抢先百日、鼓动春潮”招商引资竞赛活动,组建专业招商局,胡光耀局长和另外两名中层干部离岗,长期驻点招商。在全力做好沙神泵产业园项目的协调帮办服务的同时,先后到浙江台州、义乌,无锡、上海、南京、扬州、镇江等地拜访了一批客商,接待了多批次的客商来洪考察,洽谈了汽车配件、医疗器材、通讯器材、机械和五金加工以及蓄电池生产等多个项目。

(六)规划财务与策应扶持方面

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寻找政策依据,年初科学编制部门预算,在确保传统项目经费递增的同时,认真落实新增项目经费,努力争取财政对民政事业的资金投入,充分利用和发挥部门的职能优势,抓住全省大力扶持苏北的有利时机,主动争取对接,多方沟通协调,编制包装项目,到5月底,我们先后争取包括自然灾害救济、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城乡低保补助、困难群众春节物价补贴、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经济补助资金、福彩公益金等7项省级补助资金,累计争取上级扶持资金14469.7万元。

民政工作总结范文第5篇

一、强化安全意识,提升管理水平

我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安全生产实行严格管理、责任到人,积极防范,突出重点,确保安全。一是立足防范,夯实责任。成立了县民政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局长危建强同志任组长,副局长殷金生同志任副组长,各下属单位、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年初,我们与下属单位、各乡镇民政所、各敬老院、鑫润香料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形成人人身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责任的安全工作机制。二是严格监督,常抓不懈。一年来,我们坚持每月召开系统安全会议一次,每月督促检查一次。凡在本系统安全工作中,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要求责任人限期整改。一年来本系统无一安全事故发生。

二、落实安全责任、做到警钟长鸣

一是落实责任、制定制度。我们要求每位负责人“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干好自己的事”,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了单位内部的防范措施,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万无一失。二是增强意识、加强值班。我们增强了防大汛、抗大洪的意识,加大汛期值班力度。入夏以来,我们制定防汛值班制度,落实昼夜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并加大了教育宣传力度,明确职责分工,把安全放在工作首位。

三、加强预警防范,开展安全宣传

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立足防范,强化宣传。一是组织人员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等文件,围绕创建“四个”、实现“四感目标”这一中心,大力开展全系统安全法制教育,树立事故防范意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二是努力营造安全生产的舆论氛围,采取上街宣传,散发传单,悬挂横幅、刷写标语、办黑板报、召开会议等形式宣传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从而增强了全体民政人的安全防范意识和搞好工作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一年来,在本系统全体同志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我局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迄今为止,本系统内未发生任何事故,工作人员安全意识不断提高,为创建和谐作出了应有的贡献。今后,我们将继续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二篇 “十一五”期内是创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管理化建设服务窗口单位活动的实施年,五年来,我局在上级主管部门和业务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依法行政、为民服务”为宗旨,以创建文明窗口为载体,以优质文明服务为目标,圆满完成婚姻登记的各项工作,五年来办理结婚登记4454对,离婚登记518对,补发婚姻证件387份,出具证明123份。2007年荣获全省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窗口单位。现将五年来工作总结如下:

主要工作情况

1、创建婚姻登记机关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

为贯彻落实《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和《婚姻登记工作暂行规范》,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婚姻登记工作规范化建设活动的通知》,为了搞好创建工作,具体抓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1)领导重视,把规范化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按照《通知》精神,年初向局领导汇报创建窗口单位活动的工作,局领导班子十分重视规范化建设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和登记处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形成创建规范化建设活动的良好氛围。

(2)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对照规范化检查内容,在原有制度的基础上制定并完善了《岗位责任制度》、《印章管理和使用制度》、《证件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和保密制度》、《学习制度》、《应急预案》等各项规章制度,全部达到规范化建设标准。

(3)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为了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从监督,我们在婚姻登记站的政务公开栏中,将婚姻登记的办事程序、提交的材料、不予登记的情况、收费标准及投拆电话进行了公开。还印制了《结婚登记须知》和《离婚登记须知》对前来咨询的当事人进行发放,体现了我局婚姻登记文明执法、执法透明的窗口形象。在为方便婚姻当事人开展的各种婚姻服务中,严格按上级业务部门的要求,做到人员、场地及票据三分开,并接受社会监督。

(4)抓好档案规范化管理工作。结合新《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规范化创建的要求,及时按新办法进行档案整理,对以往档案按新《办法》重新进行整理,目前为止已整理档案200卷。为了做好档案整理工作,购买了档案盒和铁皮档案柜,放置了干燥剂和防腐剂,达到档案室的“防火、防虫、防盗、防鼠、防潮、防强光及紫外线、防霉变”的工作要求。并安装了档案管理软件,实现了电子档案“双套制”保管,规范了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资料万无一失,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创新便民服务措施,提高服务水平。为了不断完善便民措施,提高窗口单位的行风建设。去年1月份开通了语音咨询电话以来咨询达到100多人次,并及时给予了答复。

2、开展婚姻法律法规宣传工作

我们始终把婚姻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作为婚姻登记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上街为群众宣传《婚姻法》等法律法规,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通过这一活动旨在倡导一种健康文明的婚姻观念,为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文明新风,促进我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做出努力。

3、加强队伍建设,树立窗口单位良好形象

一是认真组织婚姻登记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组织学习“十六大”精神和上级的有关文件资料。二是加强业务培训。采取定期组织全体登记员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通过业务知识、案例分析、互相探讨等形式开展学习,近年已组织学习10次。三是鼓励登记员参加自考、函授等教育学习,今年已有1名同志参加了函授、自考的报名,以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四是婚姻登记处创建机关效能示范岗,提高登记员的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使婚姻登记工作再上新台阶。

4、存在问题

一是公安与户证方面的人员资料的不符,需通过更正后方可利于登记工作的开展。二是婚姻登记力量相对薄弱。人员缺少,工作量大,人员经费紧张,尤其是近年来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和补领证件人数以及查档人数的增多。

第三篇 今年以来,县民政局遵照县人民政府上府办发[2013]13号文件精神,立足实际,精心谋划,各项目标任务完成基本达到了序时进度。一季度主要做了以下几项工作:

一、健全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救助体系

1、扎实做好城乡低保工作

去年年底已完成城乡低保年审工作,结合省民政厅、财政厅下发的赣民字[2013]23号《关于做好2013年社会救助提标提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4月1日经县政府同意城乡低保提标提补,2013年农村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由去年的130元提高到现在的170元。人均月补差水平达到105元。城市低保月人均保障标准由去年的300元提高到350元,人均月补差水平达到220元。

2、扎实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今年我县将进一步提高了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标准,集中供养对象年保障标准拟由去年的2400元提高到2640元;分散供养对象年保障标准拟由去年的1560元提高到2160元。二是继续抓好农村敬老院星级评比活动,努力提升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三是认真抓好庭院经济工作,坚持“以院养院”,努力提升敬老院老人的幸福指数。四是把农村敬老院建设纳入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致力提高五保集中供养率,目前集中供养率已达到了90%。

3、扎实做好城乡医疗救助工作

今年1-3月全县共发放了城乡医疗救助资金186.7万元;发放城市医疗救助资金61.7万元,救助211人次;发放农村医疗救助资金125万元,救助835人次。

4、扎实做好精简退职老职工调标工作

从今年元月1日提高精减退职补助标准,每人每月救助标准提高20元。农业人口救助标准每人每月为225元以上,非农业户口救助标准每人每月265元以上。

5、认真做好优抚对象生活补助提标工作和医疗救助

今年一季度以来,我们认真落实各项优抚政策,着力解决好重点优抚对象的生活、医疗、住房难等问题。一是全面落实赣民字[2013]144号文件精神。全县在乡老复员军人生活补助标准在现行补助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60元;“三属”定期抚恤金、残疾军人定期抚恤金进一步提标;参战退役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增加30元,达到330元/月,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增加30元,达到330元/月,并在1月10日前以“一卡通”形式全部发放到位。所有的重点优抚对象和14类参战人员的抚恤费和生活费做到了及时、足额发放。二是在春节前给每一个重点优抚对象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360元,保障了城乡重点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同时,为817名重点优抚对象办理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将他们全部纳入了民政部门的医疗救助体系,使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有了基本保障,缓解了看病难问题。

6、扎实做好冬春受灾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

全县共发放灾民生活补助资金250万元,以及一大批棉被、棉衣等救灾物资,确保了受灾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7、稳步推进扶贫和移民后扶工作

下拨移民后扶项目和基础设施及经济发展项目启动资金235.4万元。确定了6个贫困村整村推进项目,并在此基础上上报了1个省直单位定点包扶贫困村。“雨露计划”完成贫困青壮年劳动力转移培训18人,中高级技工培训10人,自主创业技能培训36人,避灾移民第一批17户,已全部破土动工。